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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湖北工業(yè)大學MBA復試通知MBA調劑

        點擊數(shù): / 作者:調劑貓 / 2022-12-15
        MBA

        2022年湖北工業(yè)大學MBA復試通知


        根據(jù)《2022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1〕2 號)規(guī)定和教育部 2022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會議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tǒng)籌兼顧、嚴格管理、細化流程,妥善組織好研究生復試工作。


        一、復試基本原則


        1.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達到我校各招生學院相關專業(yè)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考生,方可參加復試。


        2.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


        3.復試全面考察考生素質,將其作為錄取與否的重要依據(jù)。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的考核是重要的考核內容之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復試原則上采用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招生計劃的 120%。


        5.擬錄取的考生除推薦免試生外,均須參加復試。


        6.復試考生由學院對其報考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對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復試或錄取資格。


        二、復試組織管理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和指導,包括貫徹執(zhí)行教育部關于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學校招生計劃分配、復試錄取辦法的制定、復試過程的監(jiān)管和擬錄取名單的審定。


        2.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督查組負責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檢查,受理有關申訴,依法維護考生和招生考試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


        3.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堅持依法防控、科學防控,確保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確保本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平安、順利完成。


        4.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工作預案,快速妥善處置復試過程中遇到的各類突發(fā)事件,保障招生復試工作順利進行。


        5.各招生學院成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該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具體實施,制定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包括本單位復試工作相關的疫情防控措施),指導、培訓復試工作專家組進行相應的復試考核工作,協(xié)調復試工作所需要的人員、場地、設備、經(jīng)費保障等。各招生學院同時要成立本單位 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督查組,負責全程監(jiān)督、巡視、檢查本單位的復試、調劑、錄取工作。


        6.各招生學院按學科專業(yè)成立復試工作專家組,該專家組負責根據(jù)學科專業(yè)的培養(yǎng)目標、科學選拔人才原則、能力與知識并重考核的要求確定復試內容、形式和試題命制(含保密)。每個復試工作專家組成員由 5-7 名責任心強、科研教學經(jīng)驗豐富的教師擔任,設組長 1 名,同時至少配備 1 名小組秘書,各招生學院應對該專家組構成做好保密工作。


        7.各招生學院應成立復試資格審查工作小組,該工作小組在復試前對考生提交的材料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核。


        8.在復試組織過程中,各招生學院應切實發(fā)揮本單位防疫小組的職能,做好會議室等復試相關工作場所消毒、通風工作,確保工作人員和考生個人防護到位,遵守保持社交距離的防疫準則。


        三、復試分數(shù)線及復試資格


        1.普通計劃復試分數(shù)線。同一招生學院、同一專業(yè),劃定同一復試分數(shù)線。所有專業(yè)的復試線,包括總分線和單科線都不得低于一區(qū)國家線基本要求。


        2.“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專項計劃復試分數(shù)線。由學校根據(jù)專項計劃指標、一志愿報考的學科專業(yè)、考生初試成績情況等方面綜合考量后統(tǒng)一劃定。


        3.符合教育部《2022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文件規(guī)定的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規(guī)定享受初試總分加分政策后,須達到學校初試成績上線要求;“雙少生”須達到享受少數(shù)民族照顧政策的國家分數(shù)線。所有享受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復試前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4.凡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達到初試成績上線要求的考生,并且符合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報考條件,具備復試資格,按學校和招生學院通知要求參加復試,未參加復試者視為自動放棄。未達到初試成績上線要求者自行向校外調劑??忌踉嚦煽兩暇€要求見附件《湖北工業(yè)大學 2022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資格線》。


        四、復試內容


        各招生學院根據(jù)學科專業(yè)特點確定復試內容,基本內容主要包含以下三個方面: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己藘热莅ǎ嚎忌恼螒B(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工作學習態(tài)度等方面。


        2.專業(yè)素質和能力。主要考查內容包括: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創(chuàng)新意識和創(chuàng)新精神、專業(yè)興趣和素養(yǎng),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及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外語聽力和口語等。


        3.綜合素養(yǎng)。主要考查內容包括: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xiàn)等方面的情況;事業(yè)心、責任感、團隊精神;人文素質;心理健康情況等。


        五、復試形式


        我校 2022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網(wǎng)絡遠程復試方式進行,選用統(tǒng)一的系統(tǒng)平臺(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開發(fā)的招生遠程面試系統(tǒng)為主,特殊情況可啟用騰訊會議),具體要求見我校研究生院網(wǎng)站通知公告欄發(fā)布的招生遠程面試系統(tǒng)操作手冊。對招生專業(yè)目錄中規(guī)定的筆試等復試內容,網(wǎng)絡遠程方式難以實施的,招生學院可進行一定調整。復試滿分 150 分,包括綜合面試(100 分)和外國語聽力與口語水平測試(50 分),由各學院組織。每名考生面試時間原則上不低于 20 分鐘。


        1.綜合面試。綜合面試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yè)素質和能力、綜合素養(yǎng)等進行考察,了解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同時也了解考生的思維能力、反應速度、治學態(tài)度、專業(yè)技能、個人志趣與特點,是否具有創(chuàng)新意識和創(chuàng)新精神。面試中注意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科研創(chuàng)新潛質等考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視具體情況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等方式。


        2.外國語聽力與口語水平測試。了解考生外國語聽說達能力,給出不同主題,由考生圍繞所選主題作答。測試內容包括日常對話、廣播新聞、專業(yè)外文文獻等。


        六、復試工作要求及保障


        1.在復試前對考生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shù)據(jù)比對)等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考中采取“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復試工作專家組成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jiān)管,嚴防“作弊”。


        2.復試工作專家組成員須現(xiàn)場獨立評分,并當場給出成績。同一招生學院同一學科專業(yè)不同復試工作專家組之間要確保形式、程序、問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一致,確保公平、公正。


        3.各招生學院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按照國家保密相關管理規(guī)定做好復試的安全保密工作。


        4.復試過程要做好詳細記錄,考生網(wǎng)上面試過程均要全程錄音錄像。復試完畢后復試記錄、成績評定表、考生作答情況及復試現(xiàn)場錄音錄像等材料由招生學院負責保管,同時交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備份。


        5.各招生學院要精心組織準備場地、設備、工作人員等,做好設備、網(wǎng)絡故障等方面應急預案,確保復試過程規(guī)范、嚴謹、有序。


        6.各招生學院協(xié)調校醫(yī)院、后勤、保衛(wèi)等部門切實做好本單位復試工作期間的疫情防控,復試工作人員做到人人監(jiān)測體溫、佩戴口罩;人與人之間要保持符合要求的距離;復試工作室通風良好,提前做好消殺工作。


        七、復試相關安排


        1.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期間由各招生學院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無證考生和復試資格不合格考生將不予復試,考生須按招生學院要求的形式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正反面;


        (2)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準考證;


        (3)應屆考生學生證(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大學成績單;


        (4)往屆考生的學歷學位證書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國外學歷考生提供學歷認證報告;


        (6)報考非全日制的考生須提供在職證明(應屆生提供就業(yè)協(xié)議);


        (7)報考“大學生退役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


        (8)招生學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2.復試前準備


        (1)復試設備要求雙機位,考生須準備一臺電腦和一部手機,或兩部手機;電腦要求為 Windows 操作系統(tǒng),手機為安卓系統(tǒng)、蘋果系統(tǒng)均可。


        (2)復試須在封閉的、無噪音的環(huán)境下進行,請考生提前準備網(wǎng)絡暢通、光線較好的復試房間,布置好復試設備和環(huán)境。


        (3)考生復試前須進行提前演練,調試設備,模擬網(wǎng)上面試流程。


        3.復試操作流程


        流程以復試前我校研究生院網(wǎng)站通知公告欄發(fā)布的招生遠程面試系統(tǒng)操作手冊為準。


        4.時間安排


        復試分批次進行,總體安排原則上3月26日-4月2日完成第一批考生復試;4月15日前完成調劑考生的復試。具體時間及要求見各招生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1)3月21日前,發(fā)布研究生招生遠程面試系統(tǒng)操作手冊。


        (2)3月23日前,復試工作人員和考生開始測試,模擬遠程復試場景,調試相關設備,熟悉相關流程。


        (3)4月2日前,各招生學院組織安排第一批考生復試。


        (4)4月2日-4月15日,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院組織安排調劑考生復試。


        八、考生總成績的計算


        考生總成績實行百分制,按初試成績占 70%、復試成績占 30%的權重進行加權求和,其計算公式如下: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初試總分滿分)×100×70%+(復試成績總分÷復試總分滿分)×100×30%對須加試的考生,加試成績是否合格作為錄取依據(jù)之


        一,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學院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九、錄取原則


        1.對于不接收調劑考生的專業(yè)(方向),各招生學院應根據(jù)考生總成績高低依次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對于接收調劑考生的專業(yè)(方向),各招生學院應對本專業(yè)(方向)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總成績分別排序,根據(jù)“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首先從復試合格的本專業(yè)(方向)一志愿考生中擇優(yōu)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如未完成招生計劃,再從復試合格的調劑考生中擇優(yōu)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錄滿為止。若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初試總成績、政治與外語成績之和、業(yè)務課一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


        2.對于同時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業(yè)(方向),分別按照考生第一志愿(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根據(jù)總成績高低依次錄取。若非全日制考生上線生源不足,在考生自愿且符合非全日制報考條件的前提下,規(guī)范引導同專業(yè)全日制上線考生按總成績排序向非全日制調劑錄取,錄滿為止,如招生計劃仍未完成,可從校內、校外其他專業(yè)調劑生源中擇優(yōu)錄取。


        3.學校不進行破格復試。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將一票否決,不予錄?。?/p>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復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后低于60分者;


        (3)加試科目中有任何一門不合格者;


        (4)有弄虛作假行為者。


        十、調劑基本原則和要求


        1.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和各招生學院規(guī)定的條件。


        2.所有調劑考生(包括外單位調劑考生和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完成,調劑考生能否參加我校復試,以我校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確認信息為準。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yè)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yè)。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qū)相關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專業(yè)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guī)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7.符合調劑政策前提下,經(jīng)學校組織加試,理工科類可嘗試跨專業(yè)試點選拔優(yōu)秀生源和有學科特長潛質考生。


        8.為保證生源質量,各招生學院可在上述調劑復試基本要求的基礎上,根據(jù)各學科專業(yè)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調劑復試要求,但務必要堅持公平公正,不得按單位、行業(yè)、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范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十一、體檢


        疫情防控期間,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考生到醫(yī)院、體檢中心等人員密集高危險地點聚集,我校 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體檢與新生入學體檢合并。已錄取考生將在開學時參加學校組織的入學體檢,體檢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 號)、《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 號)規(guī)定要求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十二、復試繳費


        1.根據(jù)省物價局核準,考生每人繳納復試費 100 元。


        2.繳納方式: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招生遠程面試平臺中繳費(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網(wǎng)上繳費)。


        十三、復試的監(jiān)督和復議


        1.監(jiān)督與巡查。各招生學院是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實施單位和責任主體。在復試錄取工作期間,各單位要落實“一崗多控、多崗監(jiān)督”機制,全面加強對復試過程的監(jiān)督,各招生學院復試工作督查組負責本單位的監(jiān)督工作;學11校復試工作督查組,在復試過程中將開展復試巡查工作,對各單位的復試錄取細則、復試錄取過程、招生計劃執(zhí)行、復試督查自查、信息公開情況等重要事項進行監(jiān)督巡查,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國家政策的招生行為,要堅決予以糾正。各招生學院要對復試現(xiàn)場全程錄音錄像備查。


        2.責任追究。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3.信息公布與復議。在復試錄取階段,復試工作辦法、專業(yè)招生人數(shù)、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等屆時將在學校研究生院網(wǎng)站和教育部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上公示 10 個工作日。對申訴的問題經(jīng)調查屬實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時進行處理。申 訴 電 話 : 027-59752000 ( 研 究 生 院 招 生 辦 電 話 ) 、027-59750034(校紀委、監(jiān)察專員辦公室電話)。


        十四、其他事項


        1.入學后 3 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考生情況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2.以上內容如有變動,請以最新通知為準,未盡事宜經(jīng)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決定。請考生隨時關注湖北工業(yè)大學研究生院網(wǎng)站及各招生學院網(wǎng)站上發(fā)布的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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